美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發布時間:2023-07-18 13:51:46
一、美國外觀專利概述
美國外觀設計是就工業品的外觀作出的具有裝飾性和富有美感的設計,由形狀、圖案、線條和色彩等要素構成。
2015年5月13日之前簽發的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期限為14年,維持外觀設計專利不需要任何費用。自2015年5月13日起,專利期限自第16章國家外觀設計申請和指定美國國際外觀設計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授權之日起修改為15年,并且不需要任何費用來維持現有的外觀設計專利。如果在審查時確定申請人有權根據法律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則將向申請人或申請人的律師或代理人發送補貼通知,要求支付發行費。外觀設計專利的圖紙符合與其他圖紙相同的規則,但不允許使用參考文字,圖紙應清楚地描繪外觀,因為附圖定義了專利保護的范圍。
二、美國外觀設計專利授予專利的條件:
1、裝飾性
可獲得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就產品作出的設計。外觀設計的裝飾性要求相關外觀設計應當具有一定的美感,但不會要求如美術品或藝術品所呈現的美和裝飾性。要注意的是,外觀設計只保護裝飾性特征而不保護技術性特征,即不保護產品的技術功能。
某些外觀設計需要借助其他因素(如流水、燈光)才可以顯示出來,但并不妨礙他們是對產品的裝飾,并且可以獲得專利。
2、新穎性
如果一件申請授權的外觀設計與一件在先的外觀設計大體相同(不要求完全相同),則申請中的外觀設計不具有新穎性;如果不同,則申請中的外觀設計具有新穎性。
申請人首先在其他《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成員國提出的外觀設計申請,在美國享有 6 個月的優先權,即國際優先權。申請人首先在美國提出一項專利申請后,可以在 12 個月內提出新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并享有在先專利申請的申請日,并不喪失新穎性,即美國國內優先權。
3、非顯而易見性
如果在相關領域中一般技術水平的人員看來,專利申請中的外觀設計作為一個整體,與申請專利時的現有外觀設計之間的不同是顯而易見的,那么這項外觀設計不能被授予專利。
根據《美國法典》第 35 編,外觀設計發明人享有的權利與實用專利發明人相同。專利權人就其獲得專利的發明,享有排他性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的權利。
三、美國外觀專利申請人類型:
大型實體定義:企業員工數超過500人
小型實體定義:企業員工數不超過500人或不符合微型實體定義。
微型實體定義(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
申請人為個人年收入低于5萬美金,或申請人為企業年收入低于15萬美金;
申請人累積申請的美國專利數不超過4個(包括所有專利類型);
發明人作為專利發明人累積的美國專利數不超過4個(不論專利申請人是誰,包括所有專利類型)。
四、美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需要的資料
1、產品正投影六面視圖、照片或提供產品以便拍照;
2、外觀設計專利的名稱;
3、申請人為單位的需要單位蓋章;申請人為個人的需要個人簽字;
4、申請人為單位的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為個人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5、提供清楚的申請人名稱、詳細地址、電話、郵編、設計人名稱等材料。
五、美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流程
1、申請后,3-5個工作日提供官方電子申請回執,一個月左右下發受理回執并附有專利受理號碼,從申請至授權需要是15-18個月,加急最快4個月。
2、審查制度:美國商標專利局進行實質審查制
3、優先權主張:
(1)他國第一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
(2)申請后4個月內或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可補主張優先權。
4、專利期限:自發證日起14年。
5、專利維持費:不需繳納維持費。
6、美國外觀專利其他業務(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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