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零申報與實報稅的區別
發布時間:2023-07-17 10:17:03
香港公司零申報的概念:
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公司在香港無經營,則該年就可向政府申請零報稅,意即無營業,申請免于做帳、核數和繳納稅款。
做零申報一般性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香港公司運營期間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
2.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
3.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
是否要交利得稅(實報稅)判定條件:
1. OFFICE不在香港;
2. 客人和供應商不是香港的;
3. 接單在香港以外完成;
4. 貨物運輸不經過香港;
5. 國際貿易型企業。
香港公司要合法報稅合理避稅,首先必須滿足幾個條件:
合同不是在香港當地簽的;
客戶也不是香港的;
貨物也沒有在香港當地報關;
沒有在香港當地設立實體的OFFCIE和聘請當地的員工;
接單不在香港完成;
滿足以上條件是免稅的一個基礎。然后在公司成立18個月時會收到稅務局的稅表,需要你出具一份核數師審計報告,向政府申明你公司的財務狀況,同時向 政府去申請海外利得免稅(非零申報)。建議客戶在公司剛成立之初就開始要處理好單據,雖然說免稅是在18個月的時候申請的,但是審核的時間是1-18個月 之內的,如果可以在報稅之初就保留好各種運作的單據,那么申請免稅將會變的非常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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