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GIP全球投資者計劃
發布時間:2023-07-17 10:55:29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介紹
新加坡全球投資者計劃(Global Investment Programme),旨在吸引國際人才到新加坡投資,工作和生活。
有興趣在新加坡創業或者進行投資者,皆有資格按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的規定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由于您的投資會創造經濟效益和就業機會,因此對于新加坡的經濟發展是非常重要的。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方案
根據新加坡GIP全球投資方案的規定,申請者可以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投資方案:
投資方案A: 投資至少兩百五十萬新幣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者擴充現有的商業運營
投資方案B: 投資至少兩百五十萬新幣于一支新加坡GIP投資者計劃基金 (目前有19支基金)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評估標準
申請者必須擁有至少三年的創業經歷,并提交公司近三年的審計報告。
如果申請者的公司屬于房地產或者建筑相關行業,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兩億新幣,并且最近三年的平均年營業額必須達到兩億新幣。
如果申請者的公司屬于其他行業,該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五千萬新幣,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平均營業額必須達到五千萬新幣。
申請者必須持有公司至少30%的股權。申請者在公司的職位,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將作為審批考慮因素。
針對方案A申請人的附加評估標準
申請者需提交一個詳細的為期三年的投資計劃書,內容包括公司的招聘計劃和公司年度財務規劃。
申請者需要在投資之后的三年內達到投資計劃書中列明的目標。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申請者家屬的申請
申請者的配偶及子女(二十一歲以下)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與申請者同時通過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申請永久居民。男性附屬申請人需要服兵役。
申請者的父母及年滿二時一歲的未婚子女不可以通過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申請永久居民。但是他們可以申請有效期為五年的長期居留準證(Long Term Visit Pass)。該準證的有效期取決于申請者永久居民的有效期。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批準后續簽的條件
當申請批準后,申請者將獲得有效期為五年的再入境許可證。永久居民需持有有效的再入境許可證才可以出入新加坡。該準證可以使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時保留他們的永久居留權。
在首個五年之后,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續簽再入境許可證:
續簽三年:
必須已經履行了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中方案A或者方案B規定的投資條件;并且
必須滿足以下任何一個條件:
1)在新加坡已經建立了商業實體,雇傭五個或者以上的新加坡員工(新加坡公民或者新加坡永久居民)并且全年的業務支出總額達到至少一百萬新幣;或者
2)申請者或者至少一位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續簽五年:
必須已經履行了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中方案A或者方案B規定的投資條件;并且
在新加坡已經建立了商業實體,雇傭五個或者以上的新加坡員工(新加坡公民或者新加坡永久居民)并且全年的業務支出總額達到至少一百萬新幣;并且
申請者或者至少一位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申請程序
第一步 支付申請費
第二步 填寫申請表格
填寫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的相關表格。
第三步 提交申請的相關的證明文件
申請者同意執行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的保證書。
法定宣誓書。
申請費用的付款細節,需附上匯款憑證的掃描件。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的申請表格。
申請永久居民的申報表格(申請者與每一位附屬申請人需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評估及批準
在收到申請表格后,如果申請者符合申請的要求,將被安排進行面試, 申請的審核及批準時間一般為六到九個月。
申請者的申請一旦批準,申請者會收到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永久居民的原則性批文,該批文的有效期為六個月。
在批文的有效期內,申請者需落實承諾的投資。申請者必須通過在新加坡注冊的銀行以申請者自己的姓名開始的獨立個人賬戶進行250萬新幣的投資。
如果申請者的投資計劃是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充現有的商業運營,申請者必須在投資后的第二年,第三年和第四年年底提交審計報告。
在收到申請者的投資證明文件后,申請者將收到通知前往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辦理永久居民的相關手續。
新加坡GIP全球投資者計劃準備材料
申請者和家人的相關資料文件清單 (所有的公證文件需加翻譯)
申請者及一同申請的家屬的有效護照公證
申請者及一同申請的家屬的出生證明公證
申請者及一同申請的家屬的戶口本復印件公證
申請者的家屬資料(包括名字,年齡,任職情況)
如果申請者有監護或領養孩子,并且孩子還未滿二十一周歲,必須付上相關的監護公證或者領養證件公證
申請者的結婚證書復印件公證
申請者的離婚證書復印件公證或者配偶死亡證明公證(如適用)
申請者的“更改姓名證明”公證(如適用)
申請者以及一同申請的家屬護照型照片各5張;
申請者和家人的相關資料文件清單
申請者所擁有公司最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必須附有審計事務所的營業執照副本,審計師的執業證書副本
能證明申請者在主公司股權的所有文件復印件,申請者必須提交以下文件之一:
公司最近一年的驗資報告,需提交加蓋會計事務所公章證明或公證處的公章證明
如果公司的驗資報告日期超過一年,申請者必須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檔案處發的投資企業基本情況報告。文件必須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檔案處的公章證明
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復印件,需加蓋公證處的公章證明
申請者列為投資計劃申請的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公證
申請者的個人履歷
申請者在申請中列出的主要公司的工作職責和經商經驗
申請人在其他公司或組織的工作和經商經驗
如申請者擁有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提交一份新加坡公司的注冊資料文件
申請者主要及其他公司的結構圖,介紹有關部門及職員數目
如申請者選擇以方案A進行投資,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為期三年的商業計劃書
其他與申請者投資計劃相關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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